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 《2021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》的通知
信息所屬單位 漁業漁政管理局
信息名稱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《2021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》的通知
文 號 農漁發〔2021〕8號
生效日期
發布日期 2021年04月01日
內容概述
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《2021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》的通知
信息所屬單位 辦公廳
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《2021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》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1年04月01日
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(農牧)廳(局、委),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、青島市海洋發展局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,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、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,有關水產品質檢機構:
為貫徹落實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,加強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,提升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,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,根據《漁業法》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《獸藥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我部制定了《2021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》。現印發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農業農村部
2021年3月29日